。。。愛是唯一讓人免於執著的自由;當你無所不愛時,你便無所執。男人為女人的愛所囚禁,女人為男人的愛所囚禁,兩者均不見容於自由彌足珍貴的王冠。然而,男人與女人是愛的一體,既無法分開,也無法區分誰是誰,他們其實再值得愛的獎賞也不過了。 ——.摘自麥凱爾‧奈米(Mikhail Naimy)《墨德之書》
我同意墨德所說的:愛是唯一讓人免於執著的自由;當你無所不愛時,你便無所執。
事實上,你必須探討的是執著本身的現象。為什麼你緊抓著某件事不放?因為別人也許會偷走它,你唯恐失去它。你所害怕的是,今天你所擁有的,明天也許就不在了。
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?對於你所愛的那個女人或男人,有以下兩種可能:你們之間不是更親密,就是更疏離。說不定明天你們依舊是陌生人,也說不定你們如此地靠近,使得你們不再是兩個人,肉體上當然是兩個人,但彼此的心已融為一體,你們的心正哼唱著同一首歌,幸福的雲朵將你倆團團圍住。
愛是唯一讓人免於執著的自由⋯⋯因為,當你愛的時候,「愛」是你唯一能想到的事情。當你無所不愛時,你便無所執。每一個片刻的來臨都充滿新的氣象、新的榮耀、新的樂章;每一個當下都帶來新的舞步教人翩翩起舞。伴侶或許會換,但愛總是長駐。
希求伴侶永遠不變就是執著,為了你的執著,你必須對法院、對社會、對一切愚蠢形式做出承諾,萬一你違逆了那些形式,在周圍的人眼裡,你將喪失所有的敬重與顏面。
愛不會執著,因為愛永遠不會令人失去尊嚴,愛即是榮耀,愛的本身即是受人敬重的,你無論如何也不能改變這一點。並不是說,伴侶不能變換,而是換不換都沒有關係;要是伴侶換人了,而愛依然像河水般流動,那麼這世界其實會比現在擁有更多的愛。
當你對愛的了解開花之後,執著根本就不存在了。你可能經常更換伴侶,那並不代表你拋棄別人,說不定你會回到同一位伴侶的身邊,無論怎麼做,你都沒有抱持既定的偏見。
人應該將自己當成是一個在海邊拾撿貝殼與彩石的孩童,恣意地享受著海灘上的一切,好像自己發現了什麼不得了的寶藏似的。假使一個人能夠享受生活中的點點滴滴,不但自己活得自由,也讓別人活得自由,那麼這世界不但增添了動人與優雅的品質,還將充滿奪目的絢爛光彩,因為每顆心的火焰都被點燃了,那將會是個大異其趣的世界。一旦你懂得這火焰,它將會燃燒得愈發熾盛。愛的火焰將不斷延燒,且開花結果,如同樹木的成長一般。
愛一成為執著,就淪為一種關係;愛一成為索求,就形同一座監獄,這樣的愛已經摧毀了你的自由,使你無法在天空中飛翔,因為你被囚禁了。
.(摘錄自《愛、自由與單獨》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