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愛成為執著時,就成了負擔與束縛。不過,愛何以會變成執著呢?首先要知道的是,假如愛成了執著,那你只是活在一個愛的幻象當中,你不過是在愚弄自己,以為那是愛。真正的情況是,你對執著有需求,如果你再看得深入一點,你將會發現你還有被俘虜的需求。
人對自由有隱約的畏懼,每個人都想當奴隸,雖然大家嘴巴上都講自由,但沒人有膽量進入真的自由,因為當你真正的自由時,你是單獨一個人的。
唯有當你勇於單獨,你才能享有自由。
然而,沒有人勇敢到可以承受得了單獨,你需要別人。為何你需要別人?因為你害怕自己的孤單,你對自己感到厭倦。
說真的,當你孤單的時候,一切彷彿都沒有意義了,和某個人在一起可以使你保持忙碌,於是你在身邊製造出表面上的意義。
你無法為自己而活,所以你開始為某個人而活。別人也是如此,由於沒辦法單獨過活,所以必須尋求某個人作伴。兩個都害怕寂寞的人湊在一起,他們開始演一齣戲,一齣愛的戲劇,但其實他們要找的是依附、約束與包袱。
所以,你所欲求的遲早會實現,這是人間最大的不幸之一,任何你所欲求的都會實現。你遲早會得到你要的,接著前戲階段就結束,當前戲已經盡了功能,它轉眼就消失。當你變成一位妻子或丈夫、當你們成為彼此的奴隸、當婚姻開始之後,愛立即無影無蹤。
愛只是雙方可以相互奴役的錯覺,所以愛會消失。
你不能接受要求奴役的關係,那太難堪了。你無法直接對某個人說:「請做我的奴隸。」他勢必會對你起反感;也不能說:「我想當你的俘虜。」於是你只好說:「沒有你,我活不下去。」不過你指的就是那個意思,沒有兩樣。當你這個真實的希望完成時,愛就結束了。然後,你開始覺得束縛與受限,接著你開始掙扎著要自由。
記住這一點,這是頭腦的弔詭之一:人對得到的一切會心生厭倦,他所嚮往的是自己得不到的。當你獨自一個人的時候,你渴望能有一些奴役與束縛;當你被綁住的時候,你就開始想要自由。只有奴隸才會渴望自由,這一點都不假,而自由的人則是想再當一次奴隸。頭腦一直就像個鐘擺,不斷在兩極之間蕩來蕩去。
(真正的)愛不會形成依附,依附是人的需求而愛只是他用來滿足需求的幌子。牢記這件事,且每當你做某件事時,進入你的內在深處挖掘讓你做這件事情的根由。假如真愛存在的話,它永遠不會轉而成為執著。
是什麼理由讓愛成為執著?
當你對你的愛侶或鍾愛的人說:「我要你只愛我一人。」你已經開始佔有對方,一旦如此,你等於重重地羞辱了對方,因為你將人家貶為物品。
當我佔據你的時候,你就不再是一個人,而不過是我的其中一件用品。我在利用你,你是我的東西、我的所有物,所以我不讓其他人使用你。
這是一項協議,我同意被你佔有,讓你將我物化;這項協議的另一面是,從現在起沒有人可以利用你。雙方都感受到被約束與羈絆,因為;我使你淪為奴隸,所以你也可以使我淪為奴隸。然後,一場奮力的掙扎就展開了。
我想做一名自由的人,而我依舊想要持有你;你想保有你的自由,並且還可以佔有我,這是一種抗衡。
如果我佔有你的話,我將會被你所佔有;如果我不想被你佔有,我就不該佔有你,如此佔有的行為就不該出現在你我之間。
我們必須維持單獨的個體性,在獨立、自由的意識中行動。我們可以聚在一起、融入彼此,但沒有誰佔據誰,那麼,就不會有人受到拘束,也沒有人執著。
當你依附別人的時候,你失去了自己的單獨性,那意謂著你喪失了一切;只是藉著某個人需要你的感覺,只是某個人與你在一起的感覺,在那樣的感覺中,你失去了所有的一切──你失去了自己。
不過詭詐的是,你既想獨立,又想佔據別人;而對方也在玩相同的花招。所以,如果你不想被佔有的話,就不要去佔據別人。
如果你喜愛自由也想要自由,基本上,這代表你已經對自己有深入的瞭解。你現在明白自己一切俱足,你可以與某個人分享,不過你是獨立的。我可以分享我的愛,我可以分享我的快樂,我可以與某個人分享我的狂喜、我的寧靜,但那是分享,而非倚賴。
如果沒有半個人在那裡,我還是照樣快樂與狂喜;若某個人在那裡的話也很好,我可以與對方分享。
當你覺悟到你內在的意識與核心,那時的愛便不會為成執著。要是你不知道你內在的核心,愛即會成為執著;而要是你知道的話,愛會成為祈禱。
然而,你必需先存在才能愛,可是,你並不存在。現在的你還不存在,當你說:「我一愛上某個人,就會變成執著」時,事實上你說的是你並不存在。
所以說無論你做什麼,最後都會是一場錯誤,因為做的人並不在;內在覺知的那個點並不在,所以你所做的任何事都會演變為錯誤。
先存在,然後你才能夠分享你的存在,那種分享將會是愛。在那之前,你做什麼都會變成執著。
你的內在是如此空乏,使你想去抓取任何可以讓你感到安全的東西。你沒有根植於自己,所以你想找其他東西當做你的根。
當你的根紮在自己身上時,當你知道你是誰,當你知道你裡面的本質,當你清楚你裡面的意識,那時候的你不會去執著於任何人。
~OSHO